《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施行

四川日报 2021-01-05 06:03 大字

本报讯 1月1日起,《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广元市出台的首部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

广元是川陕革命根据地中的核心区域、西部的主战场,红四方面军长征的出发地,红色资源富集厚重。该市现有红色革命重要机构136处、重要会议旧址3处、重要革命人物墓地58处。目前,只有少部分红色革命遗址遗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受《文物保护法》调整保护。《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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