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甘三省四中院建立生态屏障司法协作机制
新华社成都6月5日电(记者 吴光于)6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陕西省宝鸡市、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四家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元签订了《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广元、宝鸡、汉中、陇南同处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据了解,三省四市环境资源审判的全面携手,将突破过去在跨区域立案、协助执行等方面的壁垒,通过建立一体化的案件裁判标准,完善一体化的资源共享体系,打造一体化的环境修复平台,共同守卫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的千山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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