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女教练深夜醉驾 禁驾10年

四川法制报 2019-12-04 00:55 大字

作为学员的引路人和培训员,驾校教练理应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带头遵规守法文明出行。然而,广元市某驾校一名女教练却在严重醉酒状态下驾车上路,并引发交通事故。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部门依法开出重磅罚单,对她作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女教练醉驾撞上出租车

10月16日凌晨1点31分,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指挥中心传警称,市城区滨河北路市驾校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教练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人员伤亡情况不明,该大队事故中队迅即出警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了异常情况,教练车在事故发生后,有明显车辆移动痕迹。不符合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保护现场的常理。并且,驾驶教练车的驾驶员也不在场。

据当事出租车驾驶员葛某现场介绍,驾驶教练车的为一名年轻女子。据出警的广元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徐博介绍,“多名市民称,闻到驾驶教练车肇事的女司机身上有酒味。该司机在事故发生后欲私了,因赔偿金额发生争议。根据现场走访,我们在河边的人行道上,找到正在打电话的肇事教练车女司机黄某。”在民警确认其就是事发时驾驶教练车的司机后,当即对其依法使用快速酒检仪进行初检,结果显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0.3mg/ 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黄某带往市区南河湘康医院,依法提取静脉血样送检。

咎由自取 禁驾10年

经确认,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已构成醉驾。11月1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黄某醉酒驾驶,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涉嫌危险驾驶已立案侦查,黄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据办案民警介绍,黄某到案后供述,事发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其间喝了不少啤酒。聚会结束后已至次日凌晨,考虑第二天要用车,夜深不会有交警检查,便驾车准备回家。在行经事发地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

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黄某作出“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据介绍,黄某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其违法信息将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其重新获得驾驶证后,也很难再获得营运车辆许可。

柯林 记者 郝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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