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仲裁委员会公告
芦林、张常明:
广元仲裁委员会受理冯建桥申请仲裁芦林(身份证号码:51110216901020014)、张常明(身份证号码:51011119621228083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广仲案字第110号】,本案冯建桥已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已依法作出了决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广仲撤字第110号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签收,逾期视为送达。单位名称:广元仲裁委员会联系人:何琴联系电话(传真):0839-3306405通讯地址:广元市东坝水榭花都步行街32号
广元仲裁委员会2019年11月28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园)11月26日,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政协书画院共同主办的“李清贵山水...
广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