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大广石料厂石灰石加工成碎石砂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元市大广石料厂原名为广元市彭鑫矿业有限公司,2010年6月从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取得了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大广村5组的矿区[面积约0.0203平方公里、证号:C5108002009117130041840、年开采量约为7.5万吨、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3年(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4个拐点坐标(x:3594546,y:35589062)、(x:3594646,y:35589172)、(x:3594541,y:35589261)、(x:3594442,y:35589153)],在此背景下,广元市大广石料厂投资300万元建设了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杨家河白云岩矿项目,进行矿山开采和配套加工(加工工艺主要为破碎、筛分、制砂)。项目于2011年4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取得了原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批复(广利环办函(2011)12号)。由于河道砂石对建筑材料市场的冲击,导致建筑石料用灰岩价格低迷、销量小,开采无利润空间,故矿山从办理手续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14年由于广元市境内市场经济的复苏及环城高速、兰渝铁路、西成客专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对区域内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需求量大增,同时河道采砂已基本整治关闭完结,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石价格持续走高并且销量大好。在此背景下,企业矿山于2014年开始建设工作,2015年正式开采。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通过了验收;取得了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验收批复(广利环办函【2017】15号)。矿山于2018年7月基本完成了开采工作。
由于近年市场需求量扩大,而企业配套矿山已开采近完毕,在此背景下,同时企业于2016年申请对原有矿区进行了扩能,并于2016年8月取得了采矿许可证[面积约0.1723平方公里、证号:C5108002009117130041840、年开采量约为30万吨、露天开采、服务年限为10年(2016年8月至2026年8月)、6个拐点坐标(x:3594535,y:35589463)、(x:3594224,y:35589140)、(x:3594448,y:35588945)、(x:3594567,y:35589017)、(x:3594743,y:35589054)、(x:3594864,y:35589184)]。同时拟新建矿山与加工场之间的皮带式输送带,新建矿山排土场,对加工场进行改造和扩能,建设开采区配套粗加工设施;实施石灰石加工成碎石砂生产加工项目(技改扩能);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以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802-10-03-324295】JX-QB-0214号对其进行了立项备案。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原矿山已经于2018年7月开采完毕,从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企业着手于新矿山的进矿道路施工、开采台阶的施工、皮带输送机的建设、排土场的选址和设计(目前未施工)、开采区配套加工设施的建设、加工区的技术改造等工作,目前已基本接近尾声;并于2019年6月底开始了开采和加工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广元市大广石料厂联系人:候清华
联系电话:15183936568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大广村邮编:628000
邮箱:1360043216@qq.com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佘工;
联系电话:13419228203
Email:359822575@qq.com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开采过程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排土场堆放扬尘、加工区粉尘、皮带输送廊道粉尘及机械燃油废气。对于开采区,在开采作业面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降尘,同时对钻孔周边作业面、爆破进行喷雾降尘,运输采取洒水、限速、加盖篷布、道路铺设石子硬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于临时排土场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并进行压实和遮挡降低粉尘影响;对于皮带输送廊道(矿山与加工区之间)进行全密封,并设置洒水降尘装置;对于加工区,破碎和筛分均进行全密封并配套设置布袋除尘器,配套皮带输送带进行全密封,洒水降尘,并且根据后期规划,整个加工区将分区设置钢结构厂房等。采取以上措施,项目运行期废气对外环境及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采矿区不产生废水;露天开采区初期雨水通过在采场上方设置截洪沟导排,同时在采场内部地势低的一侧通过排水沟收集,下方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临时排土场淋溶水通过在渣场上方设置截水沟,防止外围雨水汇入,同时在临时排土场下方地势低洼处设置排水沟收集、同时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内现有配套设置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肥田。加工区场地初期雨水、洗车废水、洗砂废水和水纹料设备冲洗废水均经配套的截水沟收集后,经过絮凝沉淀和板框压滤之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矿山开采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钻机、挖掘机、空压机、破碎机、筛分机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为减少工程运营期噪声对环境的污染,挖掘机、空压机、自卸汽车、钻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以及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等措施;针对破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全密封。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和居民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表土、废石及加工区板框压滤出来的污泥堆存于临时排土场,并配设截水沟和挡石墙等设施,后期用于采场采空区回填及覆土绿化;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外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卖搅拌站等;厂区机修均外协。总的说来,项目固废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建设开发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开采设计方案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并为环境所接受,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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