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行动 打赢柴油货车整治攻坚战本报记者张欣刘怀英

广元日报 2019-09-10 00:37 大字

交警、运政、环保三方行动,共护广元美丽蓝天。交警执法人员截停车辆、查验车辆行驶证并交与环保执法人员登记。

近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及省、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广元市生态环境、交警、运管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开展路检和现场执法,加强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减少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污染。

整治行动中,对车辆检测排气结果合格的予以放行,排气结果不合格的由交警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予以罚款。广大车主及车辆驾驶人若想了解更多关于尾气检测的标准和相关规定,可以查阅《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

环保执法人员确认车辆类型后由检验人员(含专业驾驶人员)使用便携式设备进行排气检测。

▲车主或车辆驾驶人对检测结果签名确认。一张检测单,一张处罚单,处罚方法和处罚标准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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