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81号),现将广元市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一)考试方式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客观题考试设置为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除成都市考区以外,其他全部为纸笔考试考区。
(二)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1、客观题考试
(1)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2)考试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
(3)合格分数线
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2、主观题考试
(1)报名方式与时间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考试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3)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费
(一)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和《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部门确认,四川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122元/人,主观题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
(二)交费方式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在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交费时间
1.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
2.主观题考试的网上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
三、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广元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咨询服务方式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四川省司法厅、广元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scgysf.gov.cn)查询,或在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0839-3229353。
广元市司法局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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