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避债务 最终人财两空

四川农村日报 2018-05-30 05:40 大字

本报讯 (罗玉梅 特约通讯员 郭桂花)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财产纠纷案,曾经的夫妻双方反目上诉,最终男方人财两空。

2008年11月21日,蒲某与刘某在利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生育一子。婚后,蒲某生意出现亏损,对外欠了一些债务。2016年7月25日刘某与蒲某协议,先假离婚,等债务 (3.5万元)过了时效再复婚。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夫妻协议》约定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等条款。随后,刘某与蒲某于2016年8月办理离婚登记。蒲某在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住房和一辆小轿车全部给了刘某,且所有债务全部由蒲某偿还。

然而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到了约定的复婚日期,刘某却拒绝复婚,并将所有财产据为己有。蒲某诉至法院,而刘某也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房屋系归其所有。

利州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离婚当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能证明双方系假离婚,而且双方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已经形成离婚的事实,根据诚信原则,最终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判决房屋归刘某所有。

据广元力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法广介绍,不管夫妻双方本意是真离还是假离,但在我国婚姻法规定中,并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双方均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新闻推荐

六O四大队精准助力新村建设社会扶贫

近日,在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的协调下,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四大队精准施力,向朝天区柏杨乡捍红村、三友村捐赠水泥100吨,专项...

广元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元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