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 10月启动2018年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本报讯(记者赵雪洋)1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广元市将于今年10月启动全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10-12月为集中缴费期,同时将继续开展参保人员申请补缴2017年度保费征收工作。
征收工作将充分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信息,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不重”。将重点加强对困难群众缴费资助资金的催缴工作,与扶贫移民、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人员名册、资助标准,对应由个人缴纳的差额部分及时征收到位,避免因个人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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