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公资交土拍告〔2020〕008号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2020〕拍字0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剑自然资(2020
拍字号)剑阁县普安镇原毛巾床单厂剑南路00722799.11居住用地
备注1.竞得人必须在用地范围内东侧无偿配建不小于2000㎡宗地地灾评估由竞得人结合地勘一起评估开敞式广场。2.,并提交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直接与剑阁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七、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0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会。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73422
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账号:22290101040008414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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