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剑公资交土拍告[2020]006号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剑自然资[2020]拍字0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剑自然资[2020
]拍字
005
号备注
土地
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剑阁县下61775.5㎡:
寺镇大仓
坝温泉路兼容商业(其中居住居住用地(兼容51775.5㎡10%旅馆用地),不大于业)的商10000㎡、旅馆用地
1.旅馆用地必须按五星级酒店标准修建,竞得人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先启动五星级标准酒店建设,再进行商住楼建设,或者在五星级标准酒店建设达
到正负零的情况下同步启动商住楼的建设,五星级标准酒店必须在土地交付后两年半内竣工。2.旅馆用地无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
居住用居住用地≤30%居住用地≤3.0,
地80米(其中住宅建筑≥1.5密度≤22%)旅馆用地且≤3.0
绿地率居住用地≥35%出让年限(年)住宅70,商业40
起拍价(万元)
223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8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18日到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直接与剑阁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七、本次拍卖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拍卖活动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00。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方能参加拍卖会。
八、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特别说明(详见出让须知)。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40773422
剑阁县土地矿权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二、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银行账号:22290101040008414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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