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本报讯(魏妍娇 记者 郝飞)2日,赵某诉剑阁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广元中院开庭审理,剑阁县司法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也是该县司法局重组后作为行政复议机构首次参与诉讼活动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据介绍,剑阁县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剑阁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意见》《剑阁县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剑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规定》,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起长效化应诉机制,同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
最高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该县司法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下一步剑阁县将进一步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考核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成效,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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