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购车纠纷

消费质量报 2020-05-12 06:41 大字

4月27日,剑阁县市场监管局鹤龄所接到该镇居民王某电话投诉称,其身体有恙的父亲日前在剑阁县杨村镇某车行购买了一辆价值3500元的电动三轮车,考虑到父亲年龄大加之身体不好,觉得不适宜骑行电动三轮车,遂到车行要求商家退货无果,随即与商家产生纠纷,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前来调解处理。

接到投诉后,鹤龄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赶赴杨村镇电动车行核查相关情况,经证实情况基本属实,但售出车辆线路已被消费者改变,且存在一定损耗,商家表示不愿全额退款。后经该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车行负责人表示自己在销售时不清楚王某的父亲身体有恙,所以愿意全额退款,至此,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曹云记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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