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检察院:为公共利益筑牢检察屏障

四川法制报 2019-10-30 02:09 大字

罗晨方 本报记者 郝飞

5月21日,在剑阁县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上,剑阁县检察院举办了一期别开生面的公开宣告活动。在剑阁县县长张世忠见证下,剑阁县检察院检察长董升礼解读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程序,并向10个乡镇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目前,公益诉讼,这个有些陌生的词汇正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成为法治剑阁建设的高频热词及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护青山

金秋十月,剑阁县高池乡高塔村,43岁的被告人程某某看到补植的2000余株桤木树、1000余株柏树郁郁葱葱后如释重负。他说:“通过补植树木,让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弥补错误也更有动力。”

原来,程某某自2017年9月初至2018年3月上旬,在剑阁县高池乡高塔村、牌坊村、杨岭村村民鲁某某等9户村民处购买林木,在未办理相关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柏树705株,折合原木材积92.4916立方米。剑阁县检察院启动内部联动办案机制,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很快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处罚金、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的同时,判决被告人程某某补种树木3525株。

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净绿水

今年3月,检察长办公室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升礼,召集党组班子和民行部门人员,专题研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切入点和具体措施。很快,“净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面启动。民行部门检察官分赴全县各乡镇,对境内27条河流流经乡镇的水环境状况、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场镇居民点、养殖场、垃圾收集转运点等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探索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送达,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制约。“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既方便集中开展工作,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效果比以往的送达方式好!”该院检察官助理魏代平对记者说。

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2018年以来,剑阁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民生领域不断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据了解,该县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全县印发《剑阁县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将全体公职人员的认识统一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上来,并对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启了检察履职的“绿色通道”。

同时,该院将释法说理作为诉前检察建议的“前置程序”,从“柔性”执法中实现最大的公益诉讼价值。在发送检察建议前,该院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消除被监督的行政机关的认识误区和抵触情绪,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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