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一库一策”整治水库水面养殖
四川经济日报广元讯(记者 侯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抓好水环境治理,连日来,剑阁县就全县水库水面养殖展开了清理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县296座水库完成污染状况调查和“一库一策”方案编制,已终止水库承包养鱼合同30座。
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成立了水库水面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剑阁县水库水面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全面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对全县296座水库的水质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面掌握了水库水面及库区承包养殖、经营项目、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运行管理等情况,并分库建立台账。同时,针对水库水面养殖存在的污染问题及有关工作目标要求,建立水污染防治“一库一策”整治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强化管理,专项整治。要求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全部清除退出承包养殖,水质达到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禁止肥水养殖,禁止使用化肥、畜禽粪便和生物复合肥进行水产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的养殖方式,确保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域功能区标准;重新清理规范养殖合同,采用“人放天养”方式的非饮用水水源水库必须使用水利局统一标准样式合同,不得改变、删改统一标准样式合同内容;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水库及其水面对外租让、转包等,对现有水库水面合同养殖行为实现逐步销号。
加大检查,严格问责。县水利局派出水务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对有水污染问题、被投诉举报的水库进行行政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对利用畜禽粪便、化肥及其他人工饲料等进行水面养殖污染水体水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避免水产畜禽养殖活动对水库水质的污染。通过摸排和专项整改,为今后持续推进水库、塘堰、河湖清水工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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