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示

广元日报 2019-02-26 01:01 大字

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广元市剑阁县境内,是以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

为解决保护区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广元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向我局提交了调整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申请文件和相关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方案,拟将不具备核心保护价值的农业用地、建设用地以及国家和省重点民生建设工程拟通过的区域由核心区、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将河流、水库水面以及滩涂和公益林保留在核心区、缓冲区。调整后,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保持34800公顷不变,核心区、缓冲区内无耕地、园地和建设用地,核心区面积由5799.5公顷调整为4899.5公顷,缓冲区面积由6003.8公顷调整为487.3公顷,实验区面积由22996.7公顷调整为29413.2公顷。目前,该调整方案已经通过了四川省林业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审查。

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涉及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四川剑阁西河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相关资料请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

http://lcj.sc.gov.cn/listHtml/201512/1450517137052_1.html)查阅。

一、公示日期

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1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3364027/

83364051

电子邮件:48020116@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2.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

电话(传真):0839-3227936电子邮件:12853565@qq.com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凤鸣路1号(邮编:628100)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野保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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