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并放生野生蟾蜍6700余只

广元日报 2018-09-21 01:13 大字

本报讯(高长青赵宁)近日,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公兴木材检查站报警称,挡获一辆运输蟾蜍的可疑车辆,接警后,该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调查。

经初步调查,这批蟾蜍共计6700余只,是今年8月中旬张某某雇请郑某某在白龙镇收购的,8月29日,张某某雇请驾驶员梁某某为其运送这批蟾蜍,车辆行至剑阁县公兴木材检查站时,被工作人员依法挡获并移送到剑阁县森林公安局。因张某某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剑阁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这批蟾蜍,并全部放生。

“那么经初步调查,该辆车载有6700余只‘中华蟾蜍\’,且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手续。目前,我局已经将该车蟾蜍全部依法没收并放生。”剑阁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杨舒说。

据了解,蟾蜍(俗名癞蛤蟆)有控制农林害的作用,属于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群众,蟾蜍、青蛙等两栖动物具有极强的生态环境保护功能,是国家明令禁止捕杀的保护动物,任何非法猎捕、贩卖、运输蟾蜍、青蛙等三有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杨舒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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