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镇成功调解消费纠纷

肥东晨刊 2018-08-29 08:53 大字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白龙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村民挽回损失2400多元。

近日,该所工作人员接到白龙镇高圩村70多岁岳某的投诉,称其在2017年清明节期间请白龙镇承建活动房的李某为自家建2间活动房,2018年春节前结清建房款12800元。岳某的子女春节回来后发现房屋结算的价格比当初约定的价格多10元每平方,另外面积也多算7.5平方。为此,岳某多次找到李某交涉,交涉未果,岳某无奈之下只好请求白龙市场监管所依法为其维权。接诉后,白龙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经调查,岳某与李某当初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当事人双方对当初约定的价格存在误解。在了解情况后,在该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李某同意按岳某认为的价格重新核算,对房屋的面积进行重新丈量。8月20日,岳某与李某对建房款进行重新清算,并在该所办公室签订调解协议,李某当场退还岳某2430元,双方握手言和。

(谢晓露 本刊记者 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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