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伤害他人获刑

绵阳晚报 2018-01-09 07:34 大字

本报讯(叶佩林张孰越特约记者黄志富)借债还钱,天经地义。但非法逼债,则不仅违法,而且有可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本案就是一例。

申某与阮某之间存在债务纠纷,因申某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收债,遂于2016年3月委托剑阁县人蒲某某出面,帮自己向阮某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并与蒲某某签订了收债委托书。

2016年3月19日晚上,申某在游仙区某山庄偶遇阮某后,双方为收债发生争执,后申某电话联系蒲某某前来。蒲某某赶到现场见到阮某后,双方发生抓扯,蒲某某将阮某摔倒在地用拳打,造成阮某左手第5指节指骨粉碎性骨折,头皮下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伤。经鉴定,阮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蒲某某取得了被害人阮某的谅解。2016年7月31日,蒲某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7年6月15日,被游仙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7年11月1日,游仙法院开庭审理时,蒲某某对犯罪事实亦无异议。法院认为,蒲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蒲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新闻推荐

“包包干部”走村串户暖民心

梁小丽本报记者崔华忠脚穿一双布鞋,肩挎一个包包,手拿一根赶露水的棍子。又一个冬日的早晨,剑阁县白龙镇槐树村党支部书记何明锋出发了。此行,他要到几个贫困户家里解读脱贫政策,帮助谋划明年发展。在...

剑阁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剑阁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