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手机盗窃诈骗4万余元作赌资 沉迷网络赌博不可自拔被起诉

广元日报 2021-05-30 00:56 大字

□何小艳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

迷上了网络赌博,但又苦于没有本钱参赌,男子想到偷偷盗取朋友手机里的钱,之后又以朋友名义骗取其微信好友的钱财,最后仍是输得血本无归……男子只得向朋友坦白,然后到公安机关自首。近日,记者从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就此起盗窃、诈骗案向苍溪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沉迷赌博缺钱打起朋友主意

25岁的苍溪县人李某某与宋某某(女)是朋友关系,两人经常在一起玩耍。2020年11月11日,李某某在与宋某某一起玩耍的过程中,称自己的手机卖了,想要借用一下宋某某的手机。随后,李某某利用自己知道宋某某手机支付密码的便利条件,趁宋某某洗头、在网吧打游戏的机会,先后秘密将宋某某手机微信中的9793元、银行卡中的4895元、支付宝中5000元、美团中的借款5500元、某App中借款17675元盗走,全部用于网上赌博。

同日,李某某使用宋某某的手机微信与黄某某联系,冒用宋某某的名义骗取黄某某的信任后,让黄某某通过微信转账10000元到宋某某的微信,而后李某某非法将这10000元据为己有并用于网络赌博。

作案当天,李某某以盗窃和骗取的钱用于网络赌博后,输得很惨,于是便向宋某某、黄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还未输完的20000元返还,后与宋某某、黄某某一起到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2020年11月12日,李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苍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由苍溪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警方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21年1月11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863元,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一人犯数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实施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被告人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该案将于近期在苍溪法院开庭审理。

新闻推荐

省老年人柔力球比赛月底在广元市举行

本报讯(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春)5月21日,广元市召开2021年四川省老年人柔力球比赛和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广元市第三届老年人...

苍溪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苍溪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