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60余万元市拘留所原所长曹某林受审
庭审为全县政法干警敲响防腐拒变警钟
本报讯(彭孝林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文/图)3月12日上午,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曹某林系广元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原党总支部副书记,市拘留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涉嫌受贿62.6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林在担任广元市拘留所所长并主持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广元市利州区拘留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元某商贸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所送现金62.6万元。
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曹某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同时,他还现身说法,让旁听席上100余名来自来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政法干警,接受了一次思想和灵魂的洗礼,为全县政法干警敲响了防腐拒变的警钟。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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