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圆满调解30余名工人年前拿到工资
申请人送来锦旗致谢
本报讯(彭孝林白青山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文/图)“善意执行,维护民工利益;公正司法,保障企业发展。”2月25日,苍溪县陵江镇的罗志贵代表开元公司向苍溪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至此,这起涉及两家企业、30余名工人的民生案件历经半个月圆满执结。
去年3月,兴农公司将办公房装修工程承包给开元公司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同年5月,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兴农公司支付80万元工程款,但下欠75万元迟迟未付。开元公司屡次催收未果,无奈向苍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兴农公司同意在去年11月10日前支付10万元,余款65万元在今年1月30日前支付,若逾期未付,自愿承担20万元的违约责任。然而,兴农公司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导致开元公司在今年春节前无法足额兑现工人工资。2021年2月8日,开元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0日,开元公司30余名工人来到兴农公司要求其立即支付下欠工程款。
在执行法官有效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兴农公司同意在协调当日下午4点前支付53万元,余款20万元承诺在2月28日前到账,开元公司不得再组织民工到兴农公司聚集堵门。当日下午3点,得知兴农公司已将53万元转入开元公司账户,30余名民工方才安心回家。
2月18日,节后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再次与兴农公司取得联系,督促其按期履行余款支付承诺。24日,余款20万元转入法院执行专户。
在了解到开元公司未有阻工现象后,执行法官随即通知开元公司负责人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来时,企业负责人罗志贵向法院送来一面锦旗并连声称谢:“我马上通知工人把所欠的工资领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过个元宵节了。”(文中企业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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