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 切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本报讯(记者兰宜谦)9月8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彭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提升城市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工程,也是今年全市确定的30件民生实事之一,对稳投资、惠民生和推进城市更新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改造标准,科学制定推进计划。要严格界定改造对象,把群众急需和民生痛点摆在突出位置,优先将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要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对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应改尽改。要充分用好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加快对零散小区的改造。各县区要合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改造提升方案要切合实际,体现小区特点,绝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会议要求,要发挥群众主体地位,实现共谋共建。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积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体制机制。做好群众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小区群众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注重搞好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各界对改造工作的思想认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抓好示范引领。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率先推动改造工作,结合实际推进试点改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会议要求,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优化简化项目审批流程。要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对涉及的审批环节深入调研,尽快出台广元市的操作指南,指导县区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审查机制,借鉴学习先进经验,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要统筹整合各类项目。整合电力、通讯、供排水、燃气等项目优先纳入改造,同步推进实施养老托育、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涉及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要注重历史传承。严格落实历史建筑、特色建筑保护修缮的相关要求,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要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推进改造。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发动居民参与改造后的运维管理,实现从“政府一管到底”到“共谋共建共管”转变,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积极引入物业服务,提高老旧小区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提升改造实效。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补助项目资金,大力探索老旧小区市场化和其他社会资本融合模式,挖掘盘活小区闲置资源,吸引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报广元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苍溪县、利州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上西街道则天南路社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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