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红盾春雷行动 2018”获省一等奖

广元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在5月17日召开的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8”总结会上,广元市“红盾春雷行动2018”获全省一等奖。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广元市工商部门按照国家、省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总体部署,针对广元市部分企业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痛点,重拳整治,持续发力,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交上了一份优异答卷。

其中,集中整治公用企业工作受到国家工商总局通报表扬,“红盾春雷行动2018”获全省一等奖,苍溪县、利州区、剑阁县、昭化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被评为先进集体,全市8名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被表彰为先进个人,入选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8”十大典型案件一件,被列入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8”通报表扬案件2件(全省共17件)。

“红盾春雷行动2018”期间,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94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万元,立案查处1186件、案值1114.85万元。“广元做法”得到省工商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期间,共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87次,法律宣讲、专题展板及假冒伪劣展示16次,对群众普法6万余人次。先后组织57家大型医疗机构召开行政指导会,促进医用耗材规范管理。苍溪县指导成立电商协会,制定实施行业“八不准”公约,组织签订《苍溪“好电商”经营承诺书》,建立了网购侵权先行赔付、网店评星公示等制度。昭化区对4S汽车城、电商等行业集中行政指导,督促行业自律。与德国罗伯特·博世公司、五粮液集团、五贝子植物染发公司、万江商贸公司等联合“打假”。剑阁县专题约谈剑门关景区经营户,促进了行业有序竞争。

在公用企业整治中,责令银行业停止转嫁住房贷款中抵押登记费行为,为群众挽回直接损失135万元;针对公交企业违规收取IC卡押金、强制售卡收取费用行为,对有关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责令停止收取工本费,并致函市发改委废止了《关于市城区公交IC卡收费标准的批复》;主动深入公用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促成市天然气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列出整改清单,纠正了入网费收取不规范、IC卡毁损后卡内留存气量不补偿等做法。(记者肖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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