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删帖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四川法制报 2020-12-18 00:36 大字

汤志斌 本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黑客”“水军”“顾问”“编辑”“网络主管”“传媒高端引领者”……这些都是他们表面的身份,背地里,他们用这些身份掩盖有偿删帖的罪恶勾当……2018年,岳池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经过半年多的艰辛侦查,成功斩断这个隐藏在黑幕下的网络黑手,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万元,扣押一大批涉案电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

“初级版”:“业务”转介绍挣差价

“为什么要做有偿删帖的事?”审讯民警问。“现在有些公司、单位对这个很在乎,看得很重……”26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答道。

正如李某所说,不少公司、单位或名人对网上的负面信息十分在乎,一旦发现网上有对自己不利的文字、图片时,就迫切想删除。在高额利益驱使下,便催生了像李某这样的删帖人。

2017年8月以前,李某是一家网站的文字编辑,每天按要求维护网站信息,固定工资每月两三千元。正是这份工作让她有时间长期接触网络。当年8月的一天,李某不经意间加入了一个QQ群,慢慢地接触到了网上删帖的相关事宜。由于李某的网络技术较差,即使接到删帖“业务”也搞不定,不过她想了个办法,那就是揽到业务后在QQ群里找“能人”应客户要求删帖,从中吃差价。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中,李某加入了很多QQ群,遇到的“能人”也不少,有专门删除贴吧帖子的,有专门删网站文章的,还有删QQ群、微信群内容的。经查,从2017年8月到2018年12月案发的16个月时间,李某通过删帖获得的非法利益高达7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警方最初也是从一个删帖的微信群中获得了案件线索。经查,专案组发现这个删帖的微信群共有成员38人,分别来自四川、福建、陕西、湖北、重庆、安徽、宁夏、河北、广东等全国10多个省(区、市)。“我知道了,这个钱真的挣不得!我这一年多时间收入的70多万元,大部分转给了具体负责删帖的人,自己挣得并不多……”2018年11月下旬,得知事情败露,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还了非法获得的10多万元。

今年10月,被告人李某犯非法经营罪一案开庭审理,因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进阶版”:恶意投诉发律师函

在网络技术方面,李某只能算菜鸟级别,而26岁的男子付某就厉害多了,李某进入删帖行列,就是他“引路”。除承接李某的“业务”外,付某也有很多QQ群、微信群,接到删帖“业务”后,李某首先想到付某去删。

付某的删帖手段通常有三种,一是通过网站公布的申诉渠道投诉删除。接到业务后,付某会找到网站公布的申诉入口,投诉想删处的文章、图片或帖子存在内容失实或带有诽谤、诋毁等内容,希望网站及时拆除。很多网站没有多的人手,也没有精力去核实文章、图片、帖子的真实性,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便按要求进行删除,这正中付某这类人的下怀。

第二种是付某向网站发律师函要求删帖。相对来说,这种方式的成功概率更大,因为很多网站怕惹官司。2018年2月,付某接下深圳一公司的删贴任务后,便联系上一名律师,制作好律师函并附上律师事务所资格证、律师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邮寄到相关网站,最后成功删除了这篇文章,付某和那名律师都获利不少。警方侦查发现,付某与多名律师存在此类交易。

当然,付某也不是万能的,遇到棘手的“任务”时,只能求助于“同行高手”,完成任务后赚差价。除此之外,付某还与不法分子“承包”一些公司、单位的删帖任务,他们以一年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价格,负责处理一些单位所有的负面信息。例如,2018年,付某与国内一民营医院达成删除负面贴文协议,约定每年费用为5.8万元。然而,该医院名声不好,负面文章、贴文太多,付某无法按时完成,协议仅维持不到半年便无果而终,付某只从该医院领取报酬4万多元。

经查,仅几年时间,付某非法获利20多万元。今年10月,被告人付某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高阶版”:寻找漏洞快速删帖

在岳池县公安局侦办的系列删帖案中,技术水平最高的要数29岁的男子涂某。

涂某的网名叫“秒删”,尽管只有高中学历,但是他特别喜欢玩电脑。2016年夏天时,涂某发现国内一知名网站存在一个漏洞,通过这个漏洞可以直接进入后台,意味着可以随意对该网站的文章进行处理。

由于涂某的删贴速度快,不论该网站文章的点击率、热度如何,都能达到“秒删”的程度,导致同行一度误认为他就是该网站的管理员,因为通常只有管理员才有这样的权限。经此一役,涂某在“删帖界”声名鹊起,被大家敬仰。之后,一旦有这样的业务,大家首先想到他。实际上,涂某只能快速删除这家网站的帖子。

从事删帖“业务”期间,涂某的反侦查意识很强,他只接李某和另外一个人的业务,其他人要求删帖时,他都不同意。此外,涂某的开价不高,但经过中间人转手加价,最终需要客户出的钱就不少了。然而,涂某再厉害再狡猾,也难逃公安机关的打击,在岳池县公安局对此案展开调查时,涂某就已被其他公安机关抓获。

与涂某类似,26岁的男子葛某则是通过寻找网站管理制度漏洞进行删帖。

如今有些网站,特别是贴吧,为了增加关注度、影响力,设置了只要有足够多账号、发表足够多帖子或活跃度达到一定程度,网站就提高其账号级别,接近管理员的权限,普通网民就能随意对网站、贴吧里的文章进行修改、处置。

2016年时,葛某通过注册和从他人那里购买账号等渠道,升级为国内一知名贴吧的管理员,久而久之,删帖圈里大家都知道了葛某有这“能耐”,一旦接到删除该贴吧的“单”后,大家就会想到葛某处理速度快,收费还便宜。有了这门“手艺”,葛某轻轻松松就挣了几万元。最终,葛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终极版”:自建网站坐等“业务”

与涂某、付某、李某“拿钱替人消灾”不同,28岁的男子马某为了挣钱不择手段,自建网站发布针对某些公司、单位的负面信息,然后坐等删贴“业务”上门。

近年来,各类融资、贷款平台种类繁多,良莠不齐,马某瞅准时机,自建了一个类似于揭露网络贷款真相的网站,文章内容主要涉及投融资、理财、网贷等内容,且多为负面信息。为了逃避打击,马某还将网站的IP地址设在了国外。该网站的负面消息文章发出来后,涉及到的融资、贷款公司发现,便会联系像李某、付某这样的删帖人。删帖“业务”转来转去最后就转到了马某这里,而作为网站管理员的马某轻轻松松删除文章、帖子赚“黑钱”。

据办案民警介绍,与涂某、付某、李某相比,马某的犯罪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2018年,马某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岳池公安侦办的系列删帖案中,除了李某、付某、涂某、马某、葛某外,还有杨某、林某、邹某、韩某等一大批人共同组成了这个庞大的黑色“产业链”。

32岁的杨某在成都开办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凭借这合法身份开展删帖业务。今年10月,杨某因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25岁的林某相当于李某这样的中间人角色,在深圳办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揽下广东一公司的删帖业务后,联系付某进行删除,从中挣得差价近10万元。邹某则是葛某的“徒弟”,他看见葛某能随意删除某贴吧文章后佩服得五体投地,当即拜倒在葛某门下,最终的结局和“师傅”差不多。韩某是出售贴吧管理员账号给葛某的犯罪嫌疑人,他除了自己揽活儿删帖外,还把账号出售给葛某共获利3万余元。

◎律师声音:

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认为,网络有偿删帖有“三级制度”,分别是“网络公关”“删帖中介”和“管理员”。“网络公关”是上家,他们往往从事主或者其他“网络公关”那里接到删帖的活儿;“删帖中介”是接活儿的,只要他们认为这个帖子能删,就会与“网络公关”私聊谈价格;最末的层级是“管理员”,这部分人要么是网站的管理人员、网络论坛的版主,要么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黑客”,“删帖中介”从“网络公关”手中接到活儿以后就找到“管理员”,要求对方帮助删帖,成功后给对方相应的费用。

肖云海提醒,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其运营主体却是现实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准则。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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