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法院贴出广安首张电子封条
法院干警张贴“电子封条”本报讯(曾杰 赖晓溢 记者 雍剑波 文/图)25日,岳池县法院借助科技手段,在执行过程中首次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房屋,贴出了广安法院第一张电子封条。
为何贴封条?2011年1月,岳池人帅某向该县某金融机构借款28万元,因未按期归还,于2016年8月被诉至岳池县法院,且在判决之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帅某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偿还借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但并未按该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该案恢复执行后,岳池县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对帅某所有的1套住宅予以查封。
为何贴电子封条?只要法院查封涉案房产,封条就是必备“工具”。但传统纸质封条不仅容易脱落,还易被人为撕毁,威慑力不足。智能电子封条弥补了纸质封条以上缺点,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由硬件部分和系统平台两部分组成。封条上印制有超大字体的“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外观醒目,警示威慑效果好,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牢固耐用。内置声光警示系统,可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在房产查封期间,任何试图破坏封条的行为,都将被摄录取证,上传至后台作为证据予以固定,并同步将相关信息发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便于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可以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房屋被查封原因,获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方便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畅通了被执行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渠道,体现了文明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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