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将路边花草“带”回家 被拘留5日

广安日报 2019-05-18 01:0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岳池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县城旅游大道抓获4名盗窃花草的嫌疑人,并依法作出了将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事发当日下午5时许,郑某凯(男,53岁)、颜某刚(男,53岁)经过该县城旅游大道赵椿桥路段时,看到路边花台的欧洲月季非常好看,便动了把花草“带”回家进行种植的念头。两人在各自盗窃欧洲月季1株,正准备驾乘电动车离开时,被种植员尹某发现。尹某随即将他们拦下,并报了警。岳池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将2人挡获。经过调查,该月季价值200余元每株,郑某凯、颜某刚因涉嫌盗窃,被岳池县公安局各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次日上午11时许,该县居民张某甲(女,41岁)、张某乙(女,37岁)同样“看上了”旅游大道两侧的欧洲月季,在她俩盗窃花草即将驾车离开时,也被民警挡获。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就属盗窃行为。郑某凯、颜某刚等4人没有想到,在他们心中偷花这种小事,竟然会换来被行政拘留5日的惨痛代价。

(汪平 雍剑波)

新闻推荐

“我们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点赞”

□本报记者站孔虹陈海彬本报记者周文平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广安从此吹响...

岳池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岳池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