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滢滢:法律援助路上不止步

广安日报 2019-04-06 01:01 大字

□尹秋平 周妤铮 胡秋月

3月18日一早,笔者一行走进岳池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采访了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胡滢滢,去了解法律援助受理方面的程序和日常工作内容。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胡滢滢从2016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到今年已经是第4个年头了。

上午8时30分,胡滢滢开启了忙碌的一天。

8时40分,胡滢滢准备好已录入的刑事援助案件资料,并被指派到岳池县天吉律师事务所,与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沟通,请他们及时办理。

9时许,胡滢滢与岳池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岳池县看守所,处理张某某盗窃案检察院阶段的速裁程序。

张某某于2018年6月因犯盗窃罪,被武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年10月26日刑满释放。后因再次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11月被岳池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岳池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岳池县看守所。

胡滢滢现场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并见证张某某签署认罪认罚的具结书。

11时许,胡滢滢回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每接待一位群众,胡滢滢都会面带微笑,耐心地询问其需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有什么需要?她一边倾听,一边做好记录,并一一指导来访群众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告诉其申请程序和手续,为大家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等。

“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经常存在,很多农民工在讨薪路上四处碰壁,极个别的农民工甚至采取非法索债的手段来讨薪,最后导致锒铛入狱;有的农民工还会聚集闹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我们遇到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咨询,都会详细解答他们的每一个疑惑,帮助他们依法讨薪,依法维权。”胡滢滢告诉笔者。

中午12时许,胡滢滢来到该县新建的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站里的运行情况,与检察院公诉科领导沟通协调值班律师事宜,具体衔接值班考勤、附卷证件、现场律师书面意见等工作内容。

下午2时30分,胡滢滢察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的运行情况,检查值班律师到岗到位情况,并再次接待来访群众,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去中心直接办理法律援助。

4时许,胡滢滢向该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汇报岳池县全面推行刑诉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简化手续、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5时许,胡滢滢回到办公室,将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录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整理案卷卷宗,清理归档,做好法律援助中心的登记台账。

以前,大家觉得对于免费的法律服务,律师在解答时可能不会太认真,会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事实上并非如此。

一天下来,笔者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法律援助者的热情和细心,他们热情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细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实行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情绪疏导、矛盾化解一条龙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他们真正做到了成为一名法治服务的守护者、倾听者,他们把公平正义、民主法治传递给了每一个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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