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对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起公诉

广安日报 2019-02-14 04:01 大字

本报讯 (岳池记者站 张凯 记者 刘婧)近日,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7人互为亲戚关系,2016年至今,长期纠集在一起,设置办公地点,以明显高于国家法定利率的利息向他人放贷,在欠债人没有如期返还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采取跟随欠债人、在欠债人家门及其附近泼油漆、贴“老赖还钱”纸条或在欠债人的门口撒死人钱、放花圈、泼粪、用油漆写催债大字、朝受害人家中丢蛇等方式进行催债,严重扰乱了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及时高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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