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窃1010余起被刑拘

广安日报 2018-11-10 04:01 大字

□汤志斌

自认为飞檐走壁、来无影去无踪,厉害非常的陈某终究还是没有逃过“法网”。近一个月以来,陈某在岳池县城入室盗窃作案10余起,最终锒铛入狱。他的“失误”,居然是将自己的身份证遗落在了犯罪现场。

陈某,23岁,岳池县人,攀爬几层楼对他来说是“小儿科”,只要有水管或防盗网,他基本上只用几分钟就能从地面攀爬到楼顶。

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凌晨,陈某来到一小区居民楼5楼楼梯口,顺着5楼住户的防盗网往下爬,发现4楼住户防盗网的

安全门没有锁,陈某溜进去,在主人熟睡的卧室中偷走现金700元。过了几天,陈某又在同一小区,顺着水管从底楼爬到4楼,然后从4楼住户的厕所窗户进入室内实施盗窃,偷走现金300多元。每隔几天,陈某就会作案一次,一个多月时间盗窃10余起,偷盗财物价值4000多元。还有一天晚上,陈某顺着水管进入一住户家中,发现屋内积满了灰尘,看上去很久没有人居住,没有偷到什么值钱的东西,陈某索性在里面住了3天。

陈某实施盗窃专门挑选防盗措施较差的居民小区,没有小区物业,也没有围墙和保安,来去自如。10月24日晚,陈某又来到一居民小区,随便挑选了一户人家,便顺着水管爬到2楼,进入室内偷得现金500余元。陈某还不甘心,又从2楼住户的水管爬到3楼住户家中,经过一番折腾,陈某大汗淋漓,进入室内,索性把外衣脱下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才开始在室内盗窃,可能是推卧室门的动作有些大,声音惊醒了正在睡觉的房主。听到房主喊抓贼的声音,陈某慌不择路,夺门而逃,把之前脱下来的衣服遗落在房主家中。岳池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在嫌疑人遗落在受害人家中的衣服中发现陈某的身份证,陈某被列为重点人员进行侦查。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某被抓获归案。经过讯问,陈某对当天盗窃该小区两户住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承认近期在岳池县城实施入室盗窃10余起的事实。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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