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动真碰硬
□罗武林 周双霜 岳池记者站 许伟琳
“感谢你的关心和帮助,乡政府按季度把‘低保金\’打在我的卡上了……”近日,岳池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粟高明再次接到了伏龙乡水口庙村贫困村民尹长春打来的电话。
去年4月,岳池县在专项巡察伏龙乡脱贫攻坚工作时,发现了水口庙村在“低保”、贫困户评定中,部分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不按政策办事等问题线索。对此,巡察组高度重视,责成伏龙乡党委立即整改。该乡依据政策,为尹长春家里解决了临时救助金800元,争取惠民帮扶项目资金5000元,对其家庭落实了“低保”补差并纳入了贫困户评定,同时,对存在问题的村干部也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
“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岳池县通过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巡察整改责任、严格结果公开、强化成果运用等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强化巡察震慑作用,真正让巡察成为净化社会政治生态的“利剑”。
压实责任再“升级”
日前,在岳池县委第57次常委会上,分管县委第五轮被巡察单位的县委常委和副县长均接到巡察组移交的有关被巡察单位的反馈问题资料,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鹏程要求,县级分管领导要切实扛起督促被巡察单位按要求整改的监督责任。
与以往相比,岳池县在压实整改责任上采取了“升级”战术,一方面,坚持向被巡察单位如实反馈巡察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及时对反馈意见进行组织研究,建立“问题”“责任”“措施”三张清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落实整改;另一方面,把整改责任压在分管的县委常委和副县长肩上,要求他们全程督促指导整改工作,并按时报送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工作的书面情况报告,切实做到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验收不通过不罢休。
整改验收再创新
“违规申报的救灾补助清退没有,村干部优亲厚友的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回访检查临溪镇脱贫攻坚巡察整改工作时,当面向该镇党委负责人提出质疑。
巡察组切实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细做实做深,在收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正式整改报告后,及时组织开展整改验收工作。
“巡察整改实不实、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县委巡察组积极探索创新验收方法,把评判权交给群众,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干部群众,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民主测评,对整改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巡察组依据整改落实情况、群众满意率、移交事项办结率、整改到位率四个指标,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措施落实、移交事项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予以量化评价(满分100分),得分将成为下一步开展“回头看”的重要依据。同时,为有效防止“风停草回头”,根据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既要向党内通报,也向社会公开,切实形成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合力。
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晒出“政治体检报告”,能让被巡察单位在监督中整改,消除心中的“过关”思想,起到了明显的震慑作用。
追责问责再震慑
4月29日,岳池县环保局因未按时上交整改方案,被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谈话提醒。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整改方案,也要被问责。从今年开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共岳池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针对党组织、“一把手”、分管领导细化确定了4大类9项追责情形,通过“清单”对具体追责情形进行明确,为巡察整改划出“硬杠杠”。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受委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可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教育。
据了解,《办法》还明确了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力的责任追究处置方式,主要包括口头教育、谈话提醒、诫勉谈话、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组织调整等。截至目前,前四轮巡察发现的43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29个,整改率达到99.53%。
“接下来,我们将严格按照《办法》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整改敷衍推诿、推进不力等情况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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