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 6 元停车费 收费员划伤两辆车
收费员被行拘10日,并赔偿2600元
本报讯(汤志斌记者雍剑波)随着私家车增多,很多城市都在街边规划了停车位,个别车主和收费员有时会因几天停车费而争执不下。岳池一名停车点收费员就因为6元停车费的事情将他人的车辆划伤,最后被行政拘留10天,赔偿损失2600余元。
李某(男,现年58岁)是岳池一停车点的收费员,负责一条50多米长街道的停车位管理和收费。2017年12月22日晚上,黄某与朋友驾车过来吃饭,将两辆车停放在李某负责管理的停车点上,因当时过来停车的车主较多,等李某过来准备收费时,黄某与朋友已经下车关好车门离开,李某叫黄某把钱先交了,黄某说不急,等吃了饭出来再交。这种先停车后交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李某给黄某的两辆车做好没有交费的记号后便去照看其他车位。
晚上9点多,眼看就要下班了,黄某没有出现。李某只好又等了半个小时,已经快晚上10点了,黄某还是没有出来,李某又想起黄某下车时那副傲慢的样子。心想既然收不了你的车钱,那就给你点颜色看看,李某捡起地上的一块小石头,用力在两辆车的前后左右车门上各划了几条深深的印痕。当晚11时许,黄某与朋友出来发现车被人为破坏,立即向岳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马上调取事发地街道的监控探头进行观看,很快发现当晚9时50分左右李某拿起石子划伤车的一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李某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赔偿两辆车的损失26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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