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玩手机车主被判刑
本报讯酒后驾车引起的惨痛教训并不少见,酒后驾车还玩手机的危险更是不言而喻。近日,岳池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2016年12月21日1时许,被告人何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岳池县滨河东路往水晶城小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滨河东路“桥头一绝”饭店门前路段时,因何某酒后低头玩手机,造成两车碰撞。岳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此认定:何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与受害人曾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人民币两万元,取得了被害人曾某的谅解。最终判处被告人何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近几年,因酒驾、醉驾或驾车时玩手机造成的交通事故频发。本案中,何某酒后驾驶车辆上路,已埋下危险的祸根,其在驾驶过程中又一心二用玩手机,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广大车主驾车时,应保持精神专注,否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张勇刚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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