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男子4年无证驾驶5次被拘留
本报讯 (记者 卢琴)近日,记者从武胜县公安局获悉,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民警查获。据了解,这是该名男子4年内第5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据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值勤民警王小虎介绍,当天上午8时许,他们在县城巡逻,当来到振兴路十字路口时,发现一名男子骑摩托车没戴头盔,车牌没有按照规定安装,便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游某不仅没有驾驶证,就连其摩托车牌照也查不到任何信息。而据游某自称,一个月前,他是在贵州购买的该辆摩托车,不知道号牌有什么问题。
随后,游某被传唤到城中派出所接受调查。这一查,竟查到了游某从2016年以来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让民警都觉得不可思议。“经过我们查询,游某近4年来的违法纪录有酒驾一次、使用假牌一次、使用套牌一次、五次无证驾驶,分别被武胜和岳池公安机关作出了处罚。”城中派出所辅警罗林森介绍说。
目前,游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险、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已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2290元。
武胜县公安局民警提醒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广大驾驶员万万不可以身试法,不然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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