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

四川法制报 2020-04-16 00:44 大字

本报讯(陈琳 记者 雍剑波)9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与武胜县检察院在武胜县检察院举行了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治理交流座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了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

《意见》共计12条,明确了信息共享、跨界协查、联合巡查、专项行动、协同修复、联系沟通、案例指导、协作保障等8项协作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作双方积极促进与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局、水利(务)局、农业农村委(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和保护等信息资源共享,对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及时通报。

建立跨界协查机制,协作双方在办理涉及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需要跨区域调查取证、沟通协调的,应事先通报,双方应支持配合;需要委托调查取证的,双方应提前沟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载明协助事项,接受委托的院应依法及时调查取证和反馈。

建立联合巡查机制,协作双方可协商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江、巡河、巡湖、巡山等联合巡查,及时发现线索,核查整改治理情况。

建立专项行动机制,协作双方每年度可针对流域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推动流域共同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建立协同修复机制,协作双方每年可在专家指导下,联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集中修复、异地修复行动,形成区域内生态修复齐抓共管。

建立嘉陵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是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实践,将进一步提升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的层次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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