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种罂粟 屡教不改再被逮

广安日报 2020-01-04 01:07 大字

□陈力 本报记者 周文平

案情简介:

近日,武胜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中心接群众举报称“清平镇南溪村有人种鸦片”。接警后,该局“110”报警服务中心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前往调查处理。

经查,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训诫教育。但他不思悔改,在罂粟幼苗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后,又多方打听,在同村段某(另案处理)处寻得罂粟种子,放在家中伺机复种。2019年10月,侯某某将寻来的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菜地中。

2019年12月14日,罂粟逐渐长大,侯某某原以为有蔬菜作掩护不会被发现,但终究无法逃脱群众雪亮的眼睛。后经现场计数确认,侯某某非法种植罂粟979株,目前全部被依法铲除,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民警说法:

武胜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侯某某2019年5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从段某处寻得罂粟种子再次种植,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等待侯某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民警提醒,罂粟、大麻、古柯被称为世界三大毒品原植物,种植毒品原植物是一种犯罪行为,伸手必被捉。

新闻推荐

大力改善生态环境 群众共享“绿色福利”

□武胜记者站张施施“曾经臭气熏天、废水横流的景象不见了,现在环境好了,心情都舒畅多了。”近日,武胜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武胜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武胜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