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法院 执结一起10年老案

广安日报 2019-11-23 01:15 大字

本报讯 (武胜记者站 徐婷 记者 龙俊帆)近日,武胜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历时10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09年9月,在云南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伤,原告张华在事故中严重受伤,其儿子为救治父亲,变卖了家中的财产,把父亲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但这次事故花光了张华所有积蓄,一家人生活举步维艰。

2010年10月,张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强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张华本以为会及时得到相应赔偿,缓解家中的困境。但因当时办案条件有限,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华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以及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和下落,漫长的追偿就此开始。

2018年8月,张华来到李强的居住地武胜,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在审查了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后,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积极查询被执行人李强的联系方式,但一直未能联系上他,不得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冻结其银行账户,并依法扣划了李强银行账户上的1万余元,发放给了张华。

案件虽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案件的执行,一直打听被执行人的线索。今年11月,执行干警终于联系上李强,经过多次沟通,对其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迫于法院强制手段的压力,李强表示愿意到法院与张华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李强表示那次车祸后自己的生活也很拮据,并请求张华原谅。张华表示,10年来自己家庭的生活情况已得到改善,对李强多年来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行为表示理解。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李强当场向张华支付和解款项6万元,并承担其两次往返的交通费用。至此,这起长达10年之久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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