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沉迷网游起贪念 入室盗窃手机被刑拘
□本报记者 周文平
案情简介:
一在校大学生沉迷网游,为了玩游戏,见财起意入室盗窃一部手机被武胜警方抓获。
小刚(化名)系成都某大学大二学生,10月3日,小刚放假回到武胜,与同学相邀聚会。晚上10点,聚会结束后同学陆续回家,小刚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当小刚路过武胜县沿口镇某路口时,发现转角处有一住户的大门没有关闭。出于好奇,他向里面看了看,发现房子里虽然开着电视,但里面没有人,客厅的茶几上还摆放着一部手机。
小刚望着茶几上的手机,想到自己没钱去网吧玩游戏,突然冒出了将手机拿走卖钱的念头。小刚悄悄走进去将手机盗走,并迅速逃回家中。
随后,手机的主人王先生从卫生间出来,准备拿手机上网看新闻,却发现茶几上的手机不翼而飞。王先生意识到,家里的大门没有关,手机可能被盗,于是他赶紧借来邻居手机报了警。
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警力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同时调取周边监控,渐渐掌握了小刚的身份信息。10月17日上午,民警在成都市某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小刚抓获。
在随后的询问中,小刚如实交代了盗窃经过,手机则被小刚以460元的价格在网上售出。
目前,小刚因涉嫌盗窃被武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警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办案民警钟麟介绍,本案中,被害人王先生的询问笔录、被盗手机的保修卡复印件、犯罪嫌疑人小刚的供述、民警的现场勘验笔录,以及案件发生现场附近的天眼监控录像,都证实了小刚以秘密的方式入户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因此,小刚因涉嫌盗窃罪被武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在此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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