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禁止机动车鸣笛

广安日报 2018-12-27 05:31 大字

本报讯 (唐千惠 武胜记者站  陈本刚)“欢迎‘沉默是金’,拒绝‘一鸣惊人’。”12月25日,记者乘出租车路过武胜县弘武大道嘉陵江桥头时,一段温馨提示语加上一个禁止鸣笛的交通标识,让人印象深刻。车辆继续前行,在县城各个重要交通要道、路口,类似的提示语不在少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在方便生活的同时,噪声污染也日趋严重。为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优化城市环境,控制交通噪声污染,武胜县于12月启动了城区道路禁止机动车鸣笛常态整治活动,规定所有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在禁鸣区域内24小时禁止鸣笛。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武胜县交警大队民警胡伟伟介绍,开展整治活动,旨在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礼貌、安全规范行车,提升城市形象,营造和谐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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