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 让“撂荒地”变“金土地”
本报讯 (周歧春 广安区记者站 张国盛)深秋时节,在石笋镇鳌山村柑橘产业基地,一株株柑橘幼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以前这里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撂荒地,挖掘机整治后,村民栽上了柑橘树,曾经的‘撂荒地’变成了助农增收的‘金土地’。”石笋镇副镇长蓝文君说道。
从“撂荒地”到“金土地”,转变得益于广安区政协委员撰写的一份提案。在今年初召开的区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期间,该区政协委员秦懋云、刘斌提交《关于对农村撂荒地进行治理的建议》提案,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调研摸底,掌握耕地撂荒现状及原因,建立撂荒整治台账,因地制宜抓好撂荒地复耕工作。在政策层面,广安区今年4月出台加强撂荒地治理“九条措施”及整治方案,明确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总责,各乡镇和村组实行属地管理,将撂荒地治理纳入年度考核。该区规定,对弃耕抛耕土地1年以内的,由村委会向承包方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对弃耕抛耕1年以上既不复耕又不流转的,由村委会组织代耕,经营收益归代耕者所有,并由代耕者享受农业补贴和扶持政策;对土地撂荒2年以上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该区还成立撂荒地治理督查组,每月对所有乡镇进行专项督查,对成片撂荒超过10亩的乡镇进行追责问责。
治理撂荒地,产业发展是关键。广安区将撂荒地治理融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全域推进撂荒地治理。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罗钧介绍,该区在15个涉农乡镇引进培育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农户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复耕复种。今年以来,全区新引进粮油、稻渔产业业主71个,新建标准化产业基地2.06万亩。
为促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广安区还出台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对发展30-2000亩适度规模的水稻、油菜、稻渔产业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除享受中省市农业补贴外,区财政再给予优质水稻100元/亩·年、优质油菜50元/亩·年、稻渔300元-500元/亩·年的补助。对标准化整治撂荒地,则按照沟坝地100元/亩、坡塝地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今年以来,广安区共完成撂荒地整治4220亩,实现大春粮食播种61.6万亩,同比增加1.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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