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

广安日报 2021-02-25 03:10 大字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但因燃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扰民、市容卫生,以及引发的火灾、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除夕夜至正月初一上午(2月11日22时至2月12日10时),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重度污染天气。

元宵节将至,为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进一步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绿色文明的节日氛围,根据《广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城市建成区等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个人及单位擅自在禁燃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它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拨打110积极举报。

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广安。在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拒绝噪声,让城市更宁静;拒绝污染,让环境更洁净;拒绝危险,让亲人更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为共同营造安全、环保的节日氛围作出贡献。祝您元宵快乐、万事顺意、幸福美满!

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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