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广安市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让“忧居”变“宜居”
“十三五”期间,广安市累计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125968.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配套费130777万元,银行贷款387405.25万元、棚改专项债券153650万元。广安市共启动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57530户,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本报记者站 刘华 朱俊吉 张天文 游觅 本报记者 刘莉华
数说成效
五年,是一个刻度,标注着这座城市发展的新高度;五年,是一次跨越,丈量着这座城市发展的幅度。
最近五年,对家住广安区浓洄街道新平街的老人张秀娟来说,住上新房是最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以前一直住在15平方米的小单间,每月房租200元,如今住进了两室一厅的新房子,环境还很好,真的很高兴!”谈起现在的好日子,张秀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安居才能乐业。住有所居,承载着人民群众朴实的期待与梦想。“十三五”期间,广安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号召,把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不断改善居民生活,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让近40万人“出棚进楼”,住上新居。
强保障 争资金
全力护航棚改推进
1月10日,广安区官盛新区棚改三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如火如荼,50多名施工人员在工地上挖土、破桩、浇筑,施工有条不紊。
“盼了好久哟,就希望能早点回迁。”罗玉琼是官盛新区的老居民,因为拆迁一直在外租房。看着现场的施工进度,罗玉琼频频点头:“新房修得很顺利,我们十分满意!”
罗玉琼的满意,源于广安市一直以来对棚改工作的强力推进。“十三五”期间,广安市高度重视棚改工作,一手抓政策推进,一手抓资金保障,多措并举,为棚改稳步推进全力护航。
广安市成立了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指导。随后,一系列文件密集出台,精心编制《广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出台《广安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性文件,做到城镇棚户区改造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系列配套政策相继跟进,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部门协同,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督查办、市绩效办等单位联合督查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压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责任,确保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资金缺口往往成为项目推进的“拦路虎”。如何破解资金难题?
广安市一方面严格控制棚改成本,努力实现区域内资金平衡,积极做好棚改项目腾空土地整理出让工作,及早回收部分资金,鼓励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引导房地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加强对上沟通,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十三五”期间,广安市累计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125968.3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配套费130777万元,银行贷款387405.25万元、棚改专项债券15365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棚改资金压力。
高品质 优环境
市民共享棚改成果
“今天拿到钥匙了,终于住上新房子了。”1月11日,前锋区猫儿湾安置小区正式交房,龙塘街道四合村村民刘启贵拿到钥匙后,迫不及待地走进自己的新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小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品质高。”刘启贵高兴地对记者说。
当天,在前锋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前锋区1931户居民领到新房钥匙,顺利搬进新家。
“十三五”以来,广安市将城镇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在政策设计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最大程度实现改造成果共享,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足感。
在拆迁安置方面,广安市提前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单独列出、优先安排,科学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全面推行房屋征收全过程公开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满意率达到90%以上方可启动实施。
同时,为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多元化需求,广安市大力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自主购房服务平台,建立棚户区改造商品房源库,供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有效化解广安市商品房库存。
此外,广安市还全力突出棚户区改造的民生属性,坚持把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通过拆旧建新、改扩翻建等多种方式,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极大地优化了保障性住房小区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
“十三五”期间,广安市共启动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57530户,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持续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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