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院时要求做核酸检测是否合理? 部门:符合规定,费用按照医保部门核定的标准及报销政策执行

广安日报 2020-12-24 02:00 大字

本报讯 (前锋记者站 刘华 记者 刘婧)近日,前锋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从外地中高风险地区回广安的人员可以免费做核酸检测,而本地人如需办理住院需先自费做核酸检测,他认为此举不合理,故来电咨询办理住院时要求做核酸检测是否合理。

随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将来电事项交给前锋区卫生健康局处理。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处理。

根据四川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完善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三类人群的应检尽检工作”。故在办理住院前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同时,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广疫办发〔2020〕11号)也明确指出,外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回广安属于“应检尽检”人员。

“该类人员核酸检测按照属地原则,由辖区疾控中心执行,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并且该费用按照医保部门核定的标准及报销政策执行。”前锋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已向来电人宣讲政策,来电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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