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中院与重庆三中院送法进民企

四川法制报 2020-11-13 00:37 大字

本报讯(唐欢 记者 雍剑波)11日,广安中院与重庆三中院联合开展民法典与企业经营风险管理培训。广安市工商联、重庆市涪陵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两地部分民营企业家分别在两地中院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广安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建阐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并从“财富传承”“婚姻财产”“商业生活”三个方面讲解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庆三中院研究室张景卫从“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担保”“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等方面讲解了企业风险管理。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有利于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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