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3次5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广安市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龙俊帆)10月30日,记者从广安市广泰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泰公交”)出租汽车“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动员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本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出行服务,从11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出租汽车驾驶员出现违反交通法规、不打表乱收费和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3次及3次以上,经查证属实者,5年内不得从事公司出租汽车经营。
整治行动期间,广泰公交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编辑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手中。同时,在出租汽车LED显示屏上发布宣传标语,利用出租汽车监控平台,每天发布上路运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息以及乘客投诉情况、处理结果。
此外,广泰公交还针对目前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和路查路检详细工作方案,组建4个路查路检工作小组,定点在火车南站、城北汽车总站、摩尔春天、市人民医院大门处开展服务质量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广泰公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改革的第一年,市民对此很关注。整治行动中,将逗硬考核奖惩,对督查中发现在打表区域内不按表计价收费、宰客(含绕道)、甩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车辆及驾驶员,第一次扣减该车安全、服务奖500元;第二次出现相同违规违纪行为的,扣减该车安全、服务奖1000元;第三次则按《单车承包经营合同书》第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公司出租汽车经营。
该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广泰公交将根据此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力度巩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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