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17家单位会签《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协同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

广安日报 2020-10-17 02:29 大字

本报讯 为推进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整合未成年人工作职能,统筹社会专业力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近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17家区级单位会签了《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构建广安区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对该项工作的统筹领导。成立了以广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把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广安区委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决策部署。

《实施意见》构建了未成年人权益全面保护体系。细化了18个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政法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间跨部门全面合作体系。其中,广安区委政法委的职能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开展好未成年人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组织政法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安等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职责是充分发挥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将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每个环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的作用等。政府相关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职能职责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深化了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明确了机制落实牵头单位以及机制建立的目标等内容,共建立了5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协作机制。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父母无法到现场参加讯问和诉讼等情形,在全区建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共同使用的“合适成年人库”,人员从机关单位和社会群体中选取。二是建立健全了社会调查协作机制。集中多元化力量加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全方位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生活及成长情况。三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帮教协作机制。集中职能部门力量,多角度加强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家长担负起监护职责,从而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四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社会管护基地建设协作机制。即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增强其适应社会的生存能力。五是建立健全了涉罪未成年人共同帮教协作机制。集合多重力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实施意见》解决了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信息沟通,要求各成员单位设置联络员,成立联络员互动平台,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总结经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权益保护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资金投入,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既有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购买相关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同时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购买服务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政策保障,向广安区委主动汇报建立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情况,争取得到区委支持。推动该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核评比。争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政策支持,保障全区未成年人工作良性发展。

(蓝江安 谭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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