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督促增殖放流助推生态环境修复

广安日报 2020-08-31 00:38 大字

本报讯 (杜金香 广安区记者站 张国盛)8月26日上午,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悦来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在悦来镇八角庙河段督促违法行为人杨某生、杨某军二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生态活动,共放流鲫鱼、鲢鱼、鳙鱼等鱼苗8万余尾。

今年4月23日晚,杨某生、杨某军二人采用电鱼的方式,在悦来镇八角庙河段捕捞鲫鱼、泥鳅等水产品12.756公斤,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两人电鱼的行为对该河段浮游生物、无脊椎动物造成伤害,严重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决定分别对两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法院建议由杨某生、杨某军二人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据了解,近年来,广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惩罚犯罪、生态修复”双管齐下的办案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维护生态环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3次非法捕捞者增殖放流,放流鱼苗10万余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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