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规驾驶摩托车 致乘车妻子摔下死亡

广安日报 2020-07-04 02:45 大字

本报讯 驾驶摩托车带着老婆去修高压锅,因自己违规驾驶机动车,导致老婆摔倒在地当场死亡,再也没能一起回家。近日,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山(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11月9日,张山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搭载妻子李华(化名)从广安市经开区出发,准备到广安城北修理高压锅。李华乘坐摩托车时,侧身坐在后面,手里还拿着高压锅。当张山驾驶摩托车行驶在奎阁大桥的小坡道时,因路面不平整,张山突然刹车,摩托车随之震动,李华从摩托车上掉下来仰面倒在地上。张山见状,立即停车查看妻子情况,见妻子躺在地上鼻子流血,喊她没有任何回应,马上拨打哥哥电话和120。救护车随后赶到现场,医生确认张山的妻子李华已当场死亡。接着交警也来到现场,现场勘验后将张山带走。

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因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操作不当,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且未督促乘坐人员佩戴头盔、正向骑坐,其车在行驶过程中遇路面不平致乘坐人员跌落在地,并当场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张山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且经鉴定,死者在交通事故中头枕部着地跌倒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张山对责任事故认定和李华的死亡鉴定均没有提出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前锋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山作为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安全法规、没有督促其妻子在乘坐摩托车时佩戴头盔以及保持正确的乘坐姿势,致其妻子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其坦白认罪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前锋区检察院决定对张山不起诉。

(伍俐蓉)

新闻推荐

前锋区“三抓” 织密校园“安全网”

本报讯(前锋记者站黄方瑶记者任雨薇)“同学们,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拥挤奔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近段时间以...

广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广安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