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为一线医务人员及疫情防控人员免费提供保险保障的通知》

广安日报 2020-02-27 03:3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罗芮)2月24日,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为一线医务人员及疫情防控人员免费提供保险保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要求,市政府主导,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平安财险广安支公司,决定免费为全市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

据了解,保障范围分为一类人员和二类人员,所有人员采用不记名方式统一参保(一类人员为全市范围内参与新冠肺炎治疗、护理、防控、科研工作的一线医护、疾控科研人员。二类人员为全市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人员;公安指挥调度以及参与巡查、执勤、应急处置人员;各地各单位安排进入社区排查、值守人员;为保障群众生活需要的商场、超市、药店、环卫等值守人员;其他受单位指派或委托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一类人员保险期限为一年,生效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保险责任向前追溯30天;二类人员保险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一类人员在参与新冠肺炎治疗、护理、防控、科研过程中,因遭受感染所产生的身故救助金、高残救助金,以及因感染后使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感染患病所产生的身故救助金、高残救助金均分别为每人50万元;此外,为救治医护、疾控、科研人员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感染蔓延所发生的转移安置费用支出,每人每次3000元,累计赔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类人员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赔偿救助金每人10万元,导致伤残按轻重程度赔偿救助金最高每人10万元;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导致身故或高残,赔偿救助金每人50万元,住院期间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住院津贴,最高不超过50天,无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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