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 《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解读
□本报记者 刘莉华 刘秦君
12月6日下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1月1日,《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将正式施行。《条例》有什么特色和亮点,有哪些广安元素,如何保障《条例》落地落实?下面为您一一解读。
《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
亮点颇多 广安元素鲜明
体例结构新颖。打破城市绿化立法的常规模式,充分结合广安实际,创新设立绿地绿化指标、城市公园绿地绿化、其他绿地绿化等专章内容,突出强调指标的引领作用和制度约束作用。
公园城市元素丰富。条例专章具体规定了城市公园的分类建设、建设要求、用地保护等,从立法层面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城市公园和美好人居环境的需要。
绿地绿化指标操作性强。基本实现了绿地绿化指标的全覆盖,指标体系更为合理,有力推动城市绿化事业发展。
处罚未达到绿地绿化面积规划指标有力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让经营性项目减少绿化面积无利可图,从而有利于保障经营性项目绿化,提升城市景观面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条例》中广安元素鲜明。保护小平故里绿地。《条例》规定邓小平故里绿色长廊主干道两侧绿地,每侧宽度不低于五十米;邓小平故里核心区生态绿化用地和邓小平故里绿色长廊,为永久保护绿地。延伸古树大树保护范围。《条例》规定树龄在五十年以上一百年以下或者胸径大于五十厘米的树木为大树,参照三级古树实施保护。
推动公园城市建设
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绿地现状普查,加快摸清家底,找准短板、精准提质。
配合搞好规划,合理布局一批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小区公园、小游园、微绿地和专业类公园,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
加快公园建设,以中桥组团三个公园建设为引领,持续推进“鲜花靓城”,紧密结合市民需求,2020年底前加快建设完成一批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健康步道,稳步提升城市绿地指标和建设水平。
搞好精细管理,抓紧制订《广安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办法》,配齐配强管护、养护队伍,在绿地日常巡护管护、行道树修枝整形、林木病虫害防治、林木补植补造、公园广场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下足工夫,全面做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展现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确保《条例》指标落实
把好规划审核关。规划部门在审核公园、道路、小区及其他市政工程建设时,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下达规划建设指标,确保从源头上落实好《条例》要求。
把好施工建设关。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方案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关,并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凡是未按规划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规划指标要求的,坚决不予竣工验收。同时,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抄送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该处罚的严格依法处罚,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把好执法监督关。《条例》赋予执法部门充分执法权限,《条例》中规定的措施,可以有效地监督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条例》相关规定真正落地落实。如执法单位不认真履职,市人大及市委、市政府也会严格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倒逼执法单位严格依法行政。
此外,《条例》从多个方面赋予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工作提供了依据。
《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解决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现象
为了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周转使用效率,在制定《条例》时,就明确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停放时限,超过停放时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可以通知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驶离,拒不驶离或无法联系的,依法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农民在交易专区自销农产品免交一切费用
《条例》作出了“农民在交易专区自销农产品免交一切费用”的规定。对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采用包干形式,按2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由当地财政补助给市场业主,以弥补自产自销区经营范围内产生的水、电、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等费用,升级改造完成后市场业主免收自产自销摊区各种费用。若发生乱收费现象,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务实举措推动《条例》落实
广安市将全方位开展宣传,做到《条例》精神家喻户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遵守。集中开展教育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并组织专题考试,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掌握标准,出台实施细则,制定发条释义,制作执法手册,让执法人员掌握标准。加快贯彻实施,开展现场教学,以案促学,将《条例》的精髓和要义贯穿于管理执法的全过程,集中整治各种违法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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